【印】者─證也;【鑑】者─明也。【印鑑】→證明之器也

 

一命、二運、三名、四印

    乃天生,運由己造,名為其身,印即財庫。

    倘命為汽車,運即為道路;又倘命為樹苗,運則為生長環境;您無法改變車種,卻可以選擇道路;您無法改變遺傳因子,卻可以選擇生長之環境,這就是所謂知命與造運。

    萬物以有名為始,以有名為基,雖只是文字符號,卻是的的確確代表了宇宙間的任何一種人、事、物之分辨。所謂『名氣』,即是名字的磁場,名氣旺弱,與名字的主人是否相合相契有甚密不可分的相依關係;至於印,則是証明這個名字的基本工具,嚴格的說,『印』是名字的靈魂,『印鑑』代表見證與結果│因為任何人事務的簽署都以蓋上印鑑為終結,所以『印鑑』亦代表財富,代表庫。

    命是天生的,無從改變。運則是無形的力量,其力較緩,較不明顯,但較為持久;名字如衣服,顯現較快、也較直接;印鑑是為驗證,驗收之器,輔助力強,效果亦大。名字與印鑑兩者應是相生關係,則產生之靈動力既大且深,結果亦快。此乃太極相生,開運造財法則。

         先天為命,後天為名

         知其命而後造其名,名揚而後利乃至也

         名為利之始,印為名之證

         故好名好印,相依相生方為兩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