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謝狀應用法:
當您參加了樂捐納骨塔位的佈施行動後,您可以在聚賢禪寺佛菩薩相片前祈求您的『發心』心願,並可求籤問吉凶,祈求方法如下:
求神祝禱詞文:
伏以 杯筊通天地,弟子 x x x 現居:(地址),x 年 x 月 x 日出生,今天民國 x 年 x 月 x 日,為某某事,吉凶未卜、憂疑未決,在於網路“聚賢禪寺”西方三聖、諸佛菩薩、龍天護法前伏請神杯三擲,指示分明。
求籤詩步驟:
1. 準備神杯一對或十元硬幣兩個(人頭代表陰,10元代表陽),最好能用檀香薰一薰。然後用劍指(拇指按住無名指和小指,豎立食指和中指)在神杯或硬幣上虛空書寫“萬事通靈、神通感應”,然後中指在神杯或硬幣上點一下(代表開光)。
2. 虔誠合掌眼睛注視神像,口唸求神祝禱詞文三次,丟擲神杯或硬幣在桌上,連續三次記錄後對照下面籤詩。
聖 杯 |
笑 杯 |
陰 杯 |
01 五 聖 | 02 三 聖 | 03 聖聖笑 | 04 聖聖陰 | 05 聖陰陰 |
06 聖笑笑 | 07 聖陰聖 | 08 聖陰笑 | 09 聖笑陰 | 10 三 陰 |
11 陰陰聖 | 12 陰陰笑 | 13 陰聖聖 | 14 陰笑笑 | 15 陰聖陰 |
16 陰笑陰 | 17 陰聖笑 | 18 陰笑聖 | 19 笑笑聖 | 20 笑笑陰 |
21 笑聖聖 | 22 笑陰陰 | 23 笑聖笑 | 24 笑陰笑 | 25 笑陰聖 |
26 笑聖陰 | 27 聖笑聖 | 28 三 笑 |
自2012年6月9日起『感謝狀收據』加註寺廟登記證號,希望能符合綜合所得稅捐贈扣抵額條款。是否要將祈佑內容拿掉,請懂得稅法朋友指導一下!
※ 替佈施信眾及家人安光明燈是聚賢禪寺住持主動發心的,但能否得到稅務查核人員的認同,那就不得而知了!?
Mail to: ndhj1225@gmail.com
謝居士
附註:
安太歲或點光明燈不可以列報捐贈扣除額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,民眾到寺廟安太歲或點光明燈的費用,不可以作為申報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額。 該局說明,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1規定,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,可於申報綜合所得稅結算時列舉扣除。所謂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機關或團體,係以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,或依其他關係法令,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者為限。 該局指出,部分民眾無償捐贈立案寺廟得列舉扣除,惟於寺廟安太歲或點光明燈,祈求順遂福氣,此種具有對價關係之支出,並不屬於無償捐贈性質,所以不得列報捐贈扣除額。 內政部令:修正「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」 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九日內政部台內社字第 1000129252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6 條;並自一百年七月一日施行 第 14 條 私人或團體贊助社會救助事業捐贈之土地、財物,得依有關稅法規定申請減免稅捐。依本法辦理社會救助事業,非以營利為目的者,得依有關稅法規定申請免徵稅捐。 第 15 條 本法第四十四條之一第二項所稱公開徵信,指將接受之捐贈之基本資料及辦理情形,至少每三個月於網際網路、機關(構)發行之刊物或新聞紙公告。前項基本資料,包括姓名、金額、捐款日期及指定捐贈項目。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1/new/apr/25/today-e13.htm 八、虛報捐贈:低價買進不實捐贈收據、列報未登記或未設立團體的捐贈等,已涉及逃漏稅,查獲後除了補稅之外,還會被處以罰鍰;至於點光明燈、安太歲或支付塔位的款項,屬於有對價關係的給付,不能申報捐贈抵稅。 |
※ 藉疏文求助神佛的幫助是非常神聖的事,請勿以輕率之心看之。有效或沒效端看個人的『發心』,但也牽涉到個人的『業障』重或不重等複雜因果問題。
靜觀淨宗法門弘揚學會‧聚賢慈善功德會 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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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贈送之感謝狀
此感謝狀是本學會與聚賢禪寺表達對善心大德的致意。末學會於本學會供奉的南無觀音菩薩前來為佈施者祈福迴向,並請觀音菩薩加持感謝狀上的『六字大明神咒』。經菩薩加持的感謝狀,便具有鎮宅光明、佛光普照的能量,收到此狀後可拿去護貝或者用像框表框起來,可安置於書房,客廳,辦公室,佛堂或神明廳,將可獲得觀音菩薩與諸佛菩薩護佑,闔家平安,工作順心,財源廣進,吉祥如意。
感謝狀會填寫:全家部份,會填寫 xxx 闔家 大德, 個人部份,會填寫 xxx 大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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