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印】者─證也;【鑑】者─明也。【印鑑】→證明之器也

 

印鑑之一

「印」之使用發展至今,由於工商業發達,已成為現代人隨身不可或缺之器物;如同身分證一樣,隨時隨處都得用上。因其為證明之器,亦即代表個人印如其人。印鑑之雕治亦應不可輕率。印材的選擇為首要之考量,印文之佈局與雕技更須謹慎琢磨。以印材而言,象牙、牛角、檀木、蜜蠟、琥珀等皆為雕治的好材料;因其兼具堅、韌、柔性之故;而其餘如金銀銅鐵、化學、木石雜材等,在剛與柔無法並容的限制下,皆不適合於印鑑之雕治與使用。當然,如純為藝術美學或用於落款,書畫、鑑藏等雜印則不在此限。至於印文則以小篆為美印面應清晰明亮,邊細字粗,代表宏觀與發展;政府官方所用之印信或關防多為粗邊細字,且多為玉石等較為堅硬,具重量之印材,因其重守成之故,而民間私人使用之印鑑則應為細邊粗字,方為發展之象。如同人之臉部,應為清秀明亮,而非暗淡無光。印底則須平整,代表穩當與承襲。